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佟佳·隆科多

(雍正时期重臣)
最后更新于:2024-04-21 23:25: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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佟佳.隆科多(?-1728年),字竹筠,满洲镶黄旗人,清圣祖孝懿仁皇后之弟,一等公佟国维第三子,清朝康熙雍正时期重臣。

康熙二十七年(1688年),隆科多被授为一等侍卫,又被提拔为銮仪使,兼正蓝旗蒙古副都统。康熙六十一年(1722年),康熙帝临终,隆科多被召到御前,成为顾命大臣。 雍正二年(1724年),隆科多兼领理藩院的事务。充任纂修《圣祖实录》《大清会典》的总裁,并且监修《明史》。不久又被赏赐双眼花翎、四团补服、黄带、紫辔。 雍正五年(1727年),雍正帝以隆科多结党营私、私藏玉牒为由,公布其四十一条大罪,将隆科多永远禁锢。雍正六年(1728年),隆科多死于幽禁禁所。

隆科多为康熙,雍正两朝皇权争夺中关键的人物,官至吏部尚书,一等公。

人物生平

早年任职

隆科多是一等公佟国维第三子,孝懿仁皇后的弟弟。康熙二十七年(1688年),就被授为一等侍卫,又被提拔为銮仪使,兼正蓝旗蒙古副都统。

康熙四十四年(1705年),因为属下违法,康熙帝责备隆科多没有实心办事,故而罢免其副都统、銮仪使的职务,仍在一等侍卫上行走。康熙五十年(1711年),被授为步军统领,掌握京师警卫武力。

隆科多出任步军统领后,康熙通过朱批告诫他:“你只须行为端正,勤谨为之。此任得到好名声难,得坏名声易。你的兄弟子侄及家人之言,断不可取。这些人初次靠办一两件好事,换取你的信任,之后必定对你欺诈哄骗。先前的步军统领费扬古、凯音步、托合齐等,都曾为此所累,玷辱声名。须时刻防范。慎之!勉之!”字里行间中透漏出康熙对隆科多的关爱之情。但是康熙也同时指出,隆科多必须同自己的家人以及朋友保持距离,不参与结党才可以保住步军统领的位子。朱批中的告诫之语也让隆科多如头上高悬“达摩克利斯之剑”,作事时时谨慎。

康熙五十九年(1720年),被提升为理籓院尚书,仍署理步军统领。不仅专门委派他秘密监视被圈禁的废太子爱新觉罗.胤礽和大阿哥爱新觉罗.胤禔,随时密奏二人的有关消息,还让他秘密监视京师内的宗室王公和部院重臣的动向。这个时候的隆科多尽职尽责,表现出色,康熙皇帝生前曾多加赞赏。

襄助世宗

康熙帝晚年,诸子争夺储贰,四皇子爱新觉罗.胤禛与诸兄弟维持和气,与年羹尧和隆科多交往密切。

康熙六十一年(1722年)十一月,康熙帝临终,隆科多被召到御前,接受顾命。他参预雍正帝(清世宗)夺权。孟森《清世宗入承大统考实》中,考察了皇四子胤禛继位前后的清廷政局,胤禛与隆科多、年羹尧的关系,指出:圣祖并非寿终正寝,“圣祖传位于四阿哥(胤禛)之遗诏。已证明为戌刻圣祖崩后始入受传者(即胤禛)之耳,为不近情。”世宗“在京所得传位之末命,皆出于隆科多”,但世宗“修《实录》已知受遗诏于隆科多之口为大嫌疑”。从世宗雍正七年十月戊申的一道上谕,可见“以遗诏中‘十’字改作‘于’字之故,并非久后野人之语,实是当时宫廷中宣布之言”;“就其所言,亦足证圣祖继统简在允禵之说”为不虚。而《清圣祖实录》为世宗所修,故所载圣祖遗诏、世宗为己继位所做的辩解、世宗对包括允禵在内的诸皇子的攻击,“或出世宗之意,不敢信为圣祖真面目”。“世宗之立,内得力于隆科多,外得力于年羹尧,确为实事”。

炙手可热

雍正帝即位之后,因为隆科多拥戴有功,所以命他与大学马齐总理事务,并且承袭一等公的爵位,被授为吏部尚书。很快就因为总理事务办得好,加封为一等阿达哈哈番,并令他的长子岳兴阿承袭。而他的次子玉柱,从侍卫的身份被授为銮仪使。当时隆科多极其受雍正帝的宠信,称呼他舅舅而不称呼其名。雍正帝即位之初清廷铨选官吏,隆科多可以不经奏请,任意挑选,当时被称为“佟选”。

雍正元年(1723年),隆科多与川陕总督年羹尧一起被加封为太保。雍正二年(1724年),隆科多兼领理籓院的事务。充任纂修《圣祖实录》、《大清会典》的总裁,并且监修《明史》。不久又与年羹尧一起被赏赐双眼花翎、四团龙补服、黄带、紫辔。

恃宠获罪

雍正三年(1725年),隆科多被撤掉了步军统领的职务。次子玉柱因为品行恶劣,被夺职罢官,交由隆科多管束。时值年羹尧获罪,雍正帝以都统范时捷疏劾欺罔贪婪诸状,及妄劾道员金南瑛等,并下吏部议处。上谕曰:“前以隆科多、年羹尧颇著勤劳,予以异数,乃交结专擅,诸事欺隐。”命授缴所赐四团龙补服,并不得复用双眼花翎、黄带、紫辔。及议上,以时捷劾,请罢羹尧任;以妄劾南瑛,请严加治罪。上以前议徇庇,后议复过当,责隆科多有意扰乱,削太保及一等阿达哈哈番世职,命往阿兰善等处修城垦地,谕曰:“朕御极之初,隆科多、年羹尧皆寄以心腹,毫无猜防。孰知朕视为一德,彼竟有二心,招权纳贿,擅作威福,欺罔悖负,朕岂能姑息养奸耶?向日明珠、索额图结党行私,圣祖解其要职,置之闲散,何尝更加信用?隆科多、年羹尧若不知恐惧,痛改前非,欲如明珠等,万不能也!殊典不可再邀,覆辙不可屡蹈,各宜警惧,毋自干诛灭。”

雍正四年(1726年),隆科多家仆牛伦挟势索贿,事发,逮下法司,鞫得隆科多收受年羹尧、总督赵世显、满保,巡抚甘国璧、苏克济行贿。谳上,雍正帝命斩牛伦,罢免隆科多的尚书职务,令他料理阿尔泰等路的边疆事务。不久命他前去勘察中国与俄罗斯的边界。起初,隆科多与阿灵阿、揆叙结党营私,与年羹尧交结。等雍正帝尽发阿灵阿、揆叙及年羹尧罪状,宣示中外,而受隆科多引荐的侍郎查嗣庭又被诛,雍正帝诘问隆科多,隆科多不以实对。

雍正五年(1727年),隆科多与沙俄谈判边境问题,即将成功,但由于结党营私,并私藏玉牒,雍正帝抓到罪证立即谴其回京逮捕、抄家;十月,定隆科多四十一条大罪,幽禁于畅春园。长子岳兴阿撤职、次子玉柱发配黑龙江。

雍正六年(1728年),六月,隆科多死于禁所。

历史评价

&bull; 《清史稿》:雍正初,隆科多以贵戚,年羹尧以战多,内外夹辅为重臣。乃不旋踵,幽囚诛夷,亡也忽诸。当其贵盛侈汰,隆科多恃元舅之亲,受顾命之重;羹尧自代充昷为大将军,师所向有功。方且凭藉权势,无复顾忌,即於覆灭而不自怵。臣罔作威福,古圣所诫,可不谨欤!

&bull; 雍正帝:朕御极之初,隆科多、年羹尧皆寄以心腹,毫无猜防。孰知朕视为一德,彼竟有二心,招权纳贿,擅作威福,欺罔悖负,朕岂能姑息养奸耶?

家族成员

祖辈

·曾祖:佟养真(?—1621年)早年投靠努尔哈赤,编入汉军八旗;因避讳清世宗爱新觉罗.胤禛名讳,清朝史书改称其为佟养正。

·祖父:佟图赖(1606—1658年),汉军镶黄旗人,封一等公,领汉军正蓝旗旗主,为康熙帝外公。

父辈

·父亲:佟国维(?—1719)。

·伯父:佟国纲(?-1690)。

· 姑母:孝康章皇后(1640-1663),康熙帝生母。

姐弟

·姐姐:孝懿仁皇后、悫惠皇贵妃。

·弟弟:庆复等。

儿子

岳兴阿

轶事典故

有传闻说,隆科多的嫡子岳兴阿,因母亲被残害死于非命,痛恨乃父及其宠妾,待到隆科多罪行暴露,遂落井下石,“乃请清查家财入官,遂刑讯伊父爱妾,以报私恨。”时人不知就里,甚有议岳兴阿不孝,“残逆如此”。

传闻基本属实,但就现有资料所证实,刑讯隆科多爱妾的却并非岳兴阿,而是隆科多的堂兄弟夸岱,夸岱为佟国纲的第三子,鄂伦岱及法海之弟。夸岱与隆科多为平辈之人,而隆科多的爱妾毕竟是他们家族的成员,中国人向来主张家丑不可外扬,故而雍正择其审理此案,在人选上是比较恰当的。至于岳兴阿有无借机报复,我们无从得知,不过伊父爱妾在名分上究属其庶母,皇帝定然不会指派这个差事给他,但私下里有无请托堂叔伯为自己出气,则很难有所定论。

说起隆科多的这位爱妾,那可着实不简单。她本人当时已并不年轻,据现有资料显示她与隆科多相守至少超过三十年,二人感情甚笃,隆科多对她的痴迷绝非如一般人想象的那样能用“美色惑之”就解释得清的。

隆科多妻妾之间的关系却差到了极点,一如传闻中所述,隆科多的元配确实是“死于非命”,不过其惨状却很难为外人道,夸岱之形容亦不过六个字而已——“致元配若人彘”,但这寥寥数字就足以骇人听闻了。隆科多对自己的小妾极为骄纵,也就养成了四儿颐指气使、目中无人的性格,隆科多令四儿随班命妇出入禁门,“车前对马叱人避道,毫无忌惮”,显得十分跋扈专横。

史籍记载

《清史稿.卷二百九十五.列传八十二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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